2746493706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你必须注意的几点!-珠海盘古28
发表时间:2021-08-16 10:28
首先,是《一照一码登记表》的更换。曾在保税区工商注册大厅一办事人员在花了几个星期找几个股东签好字后,却因为拿的是旧的《一照一码登记表》,预审都不能通过。 其次,变化最大的自然是地址证明有关的文件,很多人发现登记或变更时工商注册登记窗口不收这些文件了,就错误地认为实际不需要地址证明相关的文件,而去变更地址或是注册新公司。事实上工商局会派人进行抽查,如果抽查时没有房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证明、平面图等文件,公司是会被列入异常名单的。 附:修订后的部分条款 第十章第六十六条 商事登记机关建立抽查制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商事主体,对其实施监督检查。 商事登记机关对被抽查商事主体的检查内容包括: (一)商事登记事项及备案事项情况; (二)提交年度报告情况;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剔除名称后的情况; (四)公司秘书备案及履行职责情况; (五)商事主体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信息的情况; (六)商事登记机关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况。 最后,是股东决议的更改,公司秘书原要求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59条所指人员变更为第33条。
综合以上,企业现在如有相关变更业务发生,一定要在官网上下载最新的登记表格和决议、章程范例及其他材料规范,确保文件和要求的准确性。 |